| 職位編號: | 31510 | |||
| 部門: | 水務署 | |||
| 組別/單位: | 招聘組 | |||
| 職位名稱: | 合約公共關係主任 | |||
| 薪酬: | 月薪14,000至18,000元(起薪點須視乎經驗而定) | |||
| 入職條件: | 應徵者須持有(a)香港的大學頒發的學位,或同等學歷,主修市場學、公共關係、語言、傳訊或新聞學者優先;(b)取得有關學歷後,具備至少一年有關籌備涉及超過500人的大型活動及刋物撰稿和編輯的工作經驗,具備在大型企業、非政府組織、公關公司或政府部門的市場推廣、活動管理、企業傳訊、公共關係或客戶服務工作經驗的應徵者,會獲優先考慮;(c)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及英國語文的成績達第2等級或以上[見下註],或同等學歷;(d)良好的中英文書寫技巧及流利的中英文,精通普通話者優先;(e)良好的人際、溝通及談判技巧;以及(f)熟悉微軟辦公室、中英文文字處理等電腦應用軟件。 | |||
| 註: | 過往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及英國語文科(課程乙)“E級”的成績,在行政上會被視為等同2007年及其後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第2等級”的成績。 | |||
| 職責: | 合約公共關係主任主要獲派(a)推行公共關係節目、教育計劃、典禮活動和部門其他宣傳活動;(b)為公眾和傳媒擬備宣傳材料及刋物;(c)處理公眾及傳媒的投訴及查詢;(d)協助籌辦和持份者的聯絡活動;(e)執行相關的文件及文字處理工作;以及(f)執行任何其他有需要的公共關係職務。 [註:合約公共關係主任或須不定時及在戶外工作。] | |||
| 聘用條款: | 獲取錄者將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受聘,為期一年。 | |||
| 福利: | 受聘人如能圓滿完成整個合約,並在合約期內維持良好的工作表現及行為令人滿意,在合約圓滿結束後可獲發約滿酬金。該筆酬金,加上政府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的規定為受聘人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將相等於受聘人在合約期內所支取底薪總額的15%。受聘人可享有《僱傭條例》規定給予而又適用的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年假、產假和疾病津貼。 | |||
| 附註: | (a)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c)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e)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f)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g)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述查詢地址。 | |||
| 申請手續: | 申請人應填寫通用表格[第340號(1/2011修訂版)]。該表格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亦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填妥的申請表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達下述查詢地址。信封須註明『申請合約公共關係主任職位』。沒有使用指定表格、未填妥或逾期遞交的申請表概不受理。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八至十個星期內接獲通知。申請人如不獲邀參加面試,可視作落選論。 | |||
| 查詢地址: | 香港灣仔告士打道7號入境事務大樓48樓水務署招聘組。 | |||
| 查詢電話: | 2294 2681 | |||
|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 | 24/02/2012 23:59:00 | |||
| 刊登職位報章及日期: | 明報 (2012年2月17日)及南華早報(2012年2月18日) | |||
pp | 17th Feb 2012, 22:32 PM |
香港政府職位空缺(非公務員) | (124 Reads)
pp | 17th Feb 2012, 22:30 PM |
香港政府職位空缺(非公務員) | (46 Reads)
| 職位編號: | 31508 | |||
| 部門: | 教育局 | |||
| 組別/單位: | 教育基建分部 | |||
| 職位名稱: | 研究主任(語文教學支援/中文) (EDB/EI/019/12) | |||
| 薪酬: | 月薪$18,320 | |||
| 入職條件: | (a)持有本港頒授的學位或同等學歷,主修中國語文可獲優先考慮[參閱註(1)]; (b)具備一年教學及研究相關經驗可獲優先考慮; (c)擁有良好中國語文水平,於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取得第3等級或以上,或同等成績[參閱註(2)]; (d)具良好資訊科技能力(熟悉微軟辦公室軟件、中文輸入法、網頁設計及多媒體工具應用);以及 (e)掌握良好溝通、交際及表達技巧。 | |||
| 註: | (1) 申請人須在申請表上清楚註明所修讀學位課程的主修和副修科目。申請人如有其他學歷(例如碩士或博士學位),亦須一併在申請表上列明。 (2) 過往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及E級的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以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等級和第2等級的成績。 | |||
| 職責: | (a)協助語文支援主任進行校本語文研究及發展工作,包括文獻概覽、蒐集及整理最新語文學、教、評的資訊、錄影、分析課堂,以及進行訪問等; (b)協助組別主管進行每年兩次問卷調查,了解校本課程發展對接受本組支援的學校的成效; (c)協助支援主任總結校本經驗,並通過本組網頁、刊物及專業發展活動推廣良好教學策略; (d)建立資訊及資料庫,促進部門在管理數據、資訊及知識的工作;以及 (e)參與本組支援新高中中國語文課程實施的追蹤研究計劃。 | |||
| 聘用條款: | 獲錄用者將會按非公務員合約條件聘用,合約期2年。 | |||
| 福利: | (a) 根據《僱傭條例》的規定,按適當情況,可享有14天年假、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產假及疾病津貼。(b) 獲錄用者如圓滿履行合約、而期間一直表現理想兼行為良好,可獲發約滿酬金。該筆酬金,連同政府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的規定為受聘人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將相等於合約期所得底薪總額的10%。 | |||
| 附註: | (a) 申請人須在申請表格上清楚註明職位編號及職位名稱,例如:研究主任(語文教學支援/中文) (EDB/EI/019/12)。(b)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c)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d)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e)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f)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g)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h)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述查詢地址。 | |||
| 申請手續: | 申請表格 [G.F. 340 (1/2011修訂版)] 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 (http://www.csb.gov.hk) 下載。申請書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達下列查詢地址(九龍九龍塘沙福道19號教育局教育服務中心東座4樓E401室教育基建分部語文教學支援組)。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六至八個星期內接到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有關上述空缺的資料,可按該項職位所列電話查詢。 | |||
| 查詢地址: | 九龍九龍塘沙福道19號教育局教育服務中心東座4樓E401室教育基建分部語文教學支援組 | |||
| 查詢電話: | 3698 3969 | |||
|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 | 05/03/2012 23:59:00 | |||
| 刊登職位報章及日期: | 明報 (2012年2月17日) 及 南華早報(2012年2月18日及25日) | |||
| 經互聯網遞交申請: | 不適用 | |||
| 發布日期 | 17/02/2012 | |||
pp | 17th Feb 2012, 22:29 PM |
香港政府職位空缺(非公務員) | (27 Reads)
| 職位編號: | 31507 | |||
| 部門: | 教育局 | |||
| 組別/單位: | 教育基建分部 | |||
| 職位名稱: | 顧問教師(語文教學支援/中文) (EDB/EI/018/12) | |||
| 薪酬: | 月薪$48,200 | |||
| 入職條件: | (a)須持有本港頒授的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主修中國語文可獲優先考慮[參閱註(1)]; (b)須持有本港專上教育機構頒授的教育證書或同等學歷; (c)於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及英國語文科達第2等級或以上,或具備同等學歷[參閱註(2)]; (d)於國家語委普通話水平測試達二級乙等或以上成績; (e)在取得有關學歷後,具備不少於六年中/小學中國語文 及/或普通話教學經驗,有以普通話教授中國語文經驗者可獲優先考慮;以及 (f)了解現時本地/內地教育體制,課程及本地/內地課程發展趨勢優先。 | |||
| 註: | (1) 申請人須在申請表上清楚註明所修讀學位課程的主修和副修科目。申請人如有其他學歷(例如碩士或博士學位),亦須一併在申請表上列明。 (2) 過往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及E級的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以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等級和第2等級的成績。 | |||
| 職責: | (a)策劃、組織及推行「以普通話教授中國語文支援計劃」(計劃)予本地中、小學; (b)與其他內地專業人士協作發展有效之學與教策略/活動及相關資源予參加計劃的學校; (c)提供校本支援服務予參加計劃的學校; (d)協助學校進行有關校本計劃實施的持續評估; (e)主持及籌劃研討會,工作坊及分享會以推廣良好之學與教方法; (f)間中需返回內地安排交流團事務;以及 (g)履行其他由上級指派之工作以促進普通話教授中國語文之成效。 | |||
| 聘用條款: | 獲錄用者將會按非公務員合約條件聘用,合約期2年。 | |||
| 福利: | (a) 根據《僱傭條例》的規定,按適當情況,可享有14天年假、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產假及疾病津貼。(b) 獲錄用者如圓滿履行合約、而期間一直表現理想兼行為良好,可獲發約滿酬金。該筆酬金,連同政府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的規定為受聘人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將相等於合約期所得底薪總額的10%。 | |||
| 附註: | (a) 申請人須在申請表格上清楚註明職位編號及職位名稱,例如:顧問教師(語文教學支援/中文) (EDB/EI/018/12)。(b)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c)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d)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e)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f)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g)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h)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述查詢地址。 | |||
| 申請手續: | 申請表格 [G.F. 340 (1/2011修訂版)] 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 (http://www.csb.gov.hk) 下載。申請書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達下列查詢地址(九龍九龍塘沙福道19號教育局教育服務中心東座4樓E401室教育基建分部語文教學支援組)。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六至八個星期內接到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有關上述空缺的資料,可按該項職位所列電話查詢。 | |||
| 查詢地址: | 九龍九龍塘沙福道19號教育局教育服務中心東座4樓E401室教育基建分部語文教學支援組 | |||
| 查詢電話: | 3698 3969 | |||
|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 | 05/03/2012 23:59:00 | |||
| 刊登職位報章及日期: | 明報 (2012年2月17日) 及 南華早報(2012年2月18日及25日) | |||
| 經互聯網遞交申請: | 不適用 | |||
| 發布日期 | 17/02/2012 | |||
pp | 17th Feb 2012, 22:28 PM |
香港政府職位空缺(非公務員) | (67 Reads)
| 職位編號: | 31499 | |||
| 部門: | 教育局 | |||
| 組別/單位: | 筲箕灣官立中學 | |||
| 職位名稱: | 會計文員 (EDB/SKWGSS/021/12) | |||
| 薪酬: | 月薪12,330元 | |||
| 入職條件: | (a) 持有本港大專院校所頒授的會計或相關文憑或同等學歷; (b) 熟悉中英文電腦操作優先,如MS Word, Excel, PowerPoint;以及 (c) 面試者或須接受技能測試及/或筆試。 | |||
| 職責: | (a)負責學校會計帳目及日常財務工作; (b)管理學校帳目記錄及財務調撥; (c)負責物料庫存及採購;以及 (d)校方指派的其他工作。 | |||
| 聘用條款: | 獲錄用者將會按非公務員合約條件聘用,合約期至2012年8月31日。 | |||
| 福利: | 根據《僱傭條例》的規定,按適當情況,可享有7天年假、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產假及疾病津貼。 | |||
| 附註: | (a) 申請人須在申請表格上清楚註明職位編號及職位名稱,例如:會計文員 (EDB/SKWGSS/021/12)。(b)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c)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d)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e)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f)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g)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h)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 |||
| 申請手續: | 申請表格 [G.F. 340 (1/2011修訂版)] 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 (http://www.csb.gov.hk) 下載。申請書填妥後,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交有關招聘部門的下述查詢地址 (香港柴灣道42號筲箕灣官立中學 )。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六至八個星期內接到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有關上述空缺的資料,可按該項職位所列電話查詢。 | |||
| 查詢地址: | 香港柴灣道42號筲箕灣官立中學 | |||
| 查詢電話: | 2560 3544 | |||
|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 | 24/02/2012 23:59:00 | |||
| 刊登職位報章及日期: | 明報(2012年2月17日) | |||
| 經互聯網遞交申請: | 不適用 | |||
| 發布日期 | 17/02/2012 | |||
pp | 17th Feb 2012, 22:26 PM |
香港政府職位空缺(非公務員) | (27 Reads)
| 職位編號: | 31521 | |||
| 部門: | 渠務署 | |||
| 組別/單位: | 土地排水部 | |||
| 職位名稱: | 水浸風險經理 | |||
| 薪酬: | 月薪港幣39,075元 | |||
| 入職條件: | (a)具備香港工程師學會(土木界別)於1975年12月5日後選取的正式會員或同等資格;(b)香港中學會考的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成績達第2等級或以上,或具同等學歷;以及 (c) 具備水浸風險管理的相關經驗。 | |||
| 註: | (a)申請人如只持有非本地專業資格,應提交所需證明文件,證明該等資格等同本地有關專業資格,例如提供證據,證明申請人的資格在截止申請日期之前,已獲香港工程師學會接納為正式會員(土木界別); (b)過往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E級的成績,在行政上會被視為等同2007年及其後舉行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2等級的成績。) | |||
| 職責: | 負責「河流水浸風險研究」的管理、行政、協調和跟進工作。 (註:獲聘用的申請人或須不定時、輪班及在本港任何偏遠地區工作)。 | |||
| 聘用條款: | 獲聘用的申請人將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任。 | |||
| 福利: | 如受聘者在合約期內工作表現及行為持續良好,在合約圓滿結束後可獲約滿酬金。該筆約滿酬金加上政府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的規定為受聘者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會相等於該合約期內所得底薪總額的15%。受聘者可享有根據《僱傭條例》規定給予而又適用的休息日、法定假日、公眾假期、12日有薪年假、產假、疾病津貼。 | |||
| 附註: | (a)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c)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別取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e)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f)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g)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必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上述查詢地址。 | |||
| 申請手續: | 申請表格[G.F. 340 (Rev. 1/2011)]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申請人須把填妥的申請表格連同專業資格證明文件副本、修業成績副本,以及工作經驗的履歷,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達指定地址,請在信封面註明「申請水浸風險經理職位」。申請書如資料不全、或逾期遞交、並非使用指定的申請表格、或並未妥為簽署,均不予考慮。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的網站(http://www.csb.gov.hk)遞交申請書。 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六至八個星期內接獲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 | |||
| 查詢地址: | 香港灣仔告士打道五號稅務大樓43樓4319室渠務署。 | |||
| 查詢電話: | 2594 7050 | |||
|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 | 02/03/2012 23:59:00 | |||
| 刊登職位報章及日期: | 南華早報 (2012年2月18日及25日) | |||
| 部門網址: | http://dsdwcms02:81/EN/About_Us/Recruitment_Notices/index.html | |||
| 經互聯網遞交申請: | GF340在線申請 | |||
| 發布日期 | 18/02/2012 | |||
pp | 17th Feb 2012, 22:25 PM |
香港政府職位空缺(非公務員) | (32 Reads)
| 職位編號: | 31514 | |||
| 部門: | 發展局 | |||
| 職位名稱: | 高級經理 | |||
| 薪酬: | 月薪41,000元 | |||
| 入職條件: | 本職位男女均可申請,申請人必須(註1)- (a) 持有本港大學學士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 (b) 在相關範疇,包括文物保育、寫作、委員會工作/辦公室行政管理、公共宣傳/關係、媒體關係、創意產業或活動統籌具備最少3年工作經驗; (c) 在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考獲第3等級或以上成績(註2),或具備同等學歷; (d) 中、英文講寫能力俱佳(註3); (e) 溝通及人際技巧良好;以及 (f) 具團隊精神、自發性、組織性及條理,注重細節及性格開朗。 [註:(1) 申請人若能顯示對文物保育有深入見解和熱忱,將獲優先取錄。(2) 過往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 C級的成績,在行政上會被視為等同2007年及其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等級的成績。(3) 申請人或需接受中文及英文筆試。] | |||
| 職責: | 申請人如獲錄用,將派往發展局工務科文物保育專員辦事處,負責以下工作- (a) 進行宣傳及公眾教育活動; (b) 為文物保育專員辦事處草擬及製作通訊; (c) 為活化歷史建築諮詢委員會提供秘書處支援、從文物保育/社會企業/財政上可行性等角度審核活化建議,並向委員會提出建議; (d) 對歷史建築及遺址進行歷史研究; (e) 就如何在活化再用過程中有效發揮建築物的歷史價值,提供意見; (f) 與非政府機構及其他持份者聯絡,就推展文物保育措施取得共識;以及 (g) 視乎需要執行其他獲委派的職務。 [註:(4) 或須不定時工作及在公眾假期工作。] | |||
| 聘用條款: | 申請人如獲錄用,將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受聘,為期約1年。 | |||
| 福利: | 如受聘人在合約期內一直表現理想,則在合約期圓滿結束後,可獲發約滿酬金。約滿酬金連同政府按照《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而為受聘人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將會相等於受聘人合約期所得底薪總額的15%。受聘者可按《僱傭條例》的規定享有休息日、法定假日(或替代假日)、年假、產假及疾病津貼等福利(如適用),詳情將在獲聘時再行確定。 | |||
| 附註: |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的規定為準。 (e)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及╱或面試。 (f)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g)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學歷的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把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連用申請表一併郵寄至查詢地址。 (h) 本欄所載的非公務員職位空缺資料,亦可於發展局網頁瀏覽(網址:http://www.devb.gov.hk)。 | |||
| 申請手續: | 申請表格[通用表格第340號(1/2011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申請表格填妥後,須連同詳盡履歷,在2012年2月29日或之前送達香港添馬添美道2號政府總部西翼15樓發展局工務科人事組(查詢電話:3509 7687)。遞交申請表時,請提交: (a) 詳盡履歷,包括: (i) 由中學起在公開考試中報考科目的成績級別(述明考取成績的確實日期); (ii) 學士學位的詳情(例如主修科目及榮譽等級); (iii) 取得的專業資格(如有的話);以及 (iv) 就業記錄連同詳細的職責說明; (b) 有關證書、修業成績表和專業資格證明副本;以及 (c) 工作證明副本。 資料不齊全或不清楚的申請將不獲處理。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8個星期內接獲通知,但這段期間的長短或會有變而事前不會通知申請人。倘若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落選論。 | |||
| 查詢地址: | 香港添馬添美道2號政府總部西翼15樓發展局工務科人事組。 | |||
| 查詢電話: | 3509 7687 | |||
|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 | 29/02/2012 23:59:00 | |||
| 刊登職位報章及日期: | 明報 (2012年2月17及24日) 及南華早報 (2012年2月18及25日)。 | |||
| 部門網址: | http://www.devb.gov.hk | |||
| 經互聯網遞交申請: | 不適用 | |||
| 發布日期 | 17/02/2012 | |||
pp | 17th Feb 2012, 22:24 PM |
香港政府職位空缺(非公務員) | (10 Reads)
| 職位編號: | 31504 | |||
| 部門: | 土木工程拓展署 | |||
| 組別/單位: | 招聘組 | |||
| 職位名稱: | 高級工地試驗所技術員 | |||
| 薪酬: | 月薪港幣32,560元 | |||
| 入職條件: | (a)持有由香港任何一所理工大學/理工學院、香港專業教育學院或工業學院/科技學院頒發的土木工程文憑或高級證書,或同等學歷; (b)在香港中學會考的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取得第2等級或以上的成績,或同等學歷;以及 (c)具備最少五年任職試驗所技術員或高級試驗所技術員的相關經驗,或同等職位的合適經驗。 | |||
| 註: | (1) 2007年前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課程乙)「E級」的成績,在行政上會被視為等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第2等級」的成績。 (2) 申請人如曾接受建築材料試驗方面的培訓或具備這方面的經驗,應在申請表內詳細說明。 | |||
| 職責: | 監督及安排建築材料規格試驗,包括向下屬提供技術訓練及指引,校正及檢驗試驗儀器,工地取樣,處理試驗結果及擬備測試報告或證書。 (註:受聘人可能須不定時工作及在本港任何地方值勤。) | |||
| 聘用條款: | 受聘人將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受聘,為期一年。 | |||
| 福利: | 受聘人如圓滿完成合約,將獲發相等於底薪總額15%的約滿酬金。這筆酬金包括政府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為受聘人支付的強積金供款。受聘人會享有根據《僱傭條例》規定給予而又適用的休息日、法定假日、年假、產假和疾病津貼。 | |||
| 附註: |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f)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g)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 |||
| 申請手續: | 申請表格[G.F.340(1/2011 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申請書填妥後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交或郵寄至下列地址。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六至八個星期內接獲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 | |||
| 查詢地址: | 九龍何文田公主道101號土木工程拓展署大樓14樓土木工程拓展署。 | |||
| 查詢電話: | 2762 5066 | |||
|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 | 02/03/2012 23:59:00 | |||
| 刊登職位報章及日期: | 明報於〈17/2/2012〉及南華早報於〈18/2/2012與25/2/2012〉 | |||
| 部門網址: | http://www.cedd.gov.hk | |||
| 經互聯網遞交申請: | GF340在線申請 遞交附件 | |||
| 發布日期 | 17/02/2012 | |||
pp | 17th Feb 2012, 22:23 PM |
香港政府職位(公務員) | (75 Reads)
| 職位編號: | 31511 | |||
| 部門: | 運輸署 | |||
| 職位名稱: | 二級運輸主任 | |||
| 薪酬: | 總薪級表第14點 (月薪21,175元)至總薪級表第27點 (月薪39,220元) | |||
| 入職條件: | (a)(i)持有由香港的大學頒發的運輸學、城市規劃學、市區規劃學、經濟學、土木工程學、環境學、商學、公共行政學、地理學或社會學學位,或具同等學歷(月薪21,175元);或 (ii)擁有香港運輸物流學會的正式會員資格(月薪20,160元);(b)在綜合招聘考試的能力傾向測試試卷考獲及格成績﹝見註1﹞;以及(c)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綜合招聘考試兩張語文試卷(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中取得二級成績,或具同等成績﹝見註1﹞;並能操流利粵語及英語。(註:現時並未具備(a)(i)段學歷但將於2011/12學年考取所需學歷的人士亦可申請;申請人如獲錄用,必須在2011/12學年內取得所需學歷資格才獲聘任。持有地理學或社會學學位的申請人,所修讀的科目或取得的學分,最少應有四分之一屬相關的學科,方符合入職資格。申請人必須在申請表格上註明在學位考試取得及格的科目,並須隨申請表格夾附修業成績表副本。) | |||
| 註: | 1. 綜合招聘考試能力傾向測試的成績分為及格或不及格,而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試卷的成績則分為二級、一級或不及格,並以二級為最高等級。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及一級成績和能力傾向測試的及格成績永久有效。 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中國語言文學或中國語文科C級或以上的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或General Certificate of Education (Advanced Level) English Language科C級或以上的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 在 International English Language Testing System (IELTS) 學術模式整體分級取得6.5或以上,並在同一次考試中各項個別分級取得不低於6的成績的人士,在 IELTS 考試成績的兩年有效期內,其IELTS成績可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IELTS 考試成績必須在職位接受申請的首天(即二零一二年二月十七日)仍然有效。 2. 為提高大眾對《基本法》的認知和在社區推廣學習《基本法》的風氣,所有公務員職位的招聘,均會包括《基本法》知識的評核。申請人在基本法測試(學位/專業程度職系)的表現,會用作評核其整體表現的其中一個考慮因素,但不會影響其申請公務員職位的資格。原則上,申請人的學歷、經驗和才能仍然是考慮其是否適合被聘用的主要因素。 3. 申請人須參加筆試,只有在筆試及格的申請人,才會獲邀參加遴選面試並獲考慮聘用。如筆試及格的申請人人數眾多,獲較高分者會獲選參加面試。 | |||
| 職責: | 主要負責協助執行以下職務:(a)管理、監察、分析和檢討公共交通服務、橋樑/隧道及停車收費錶/停車場設施、復康巴士服務和駕駛訓練服務的運作;(b)蒐集、更新、評估和分析所有營運/財務數據,藉以研究如何釐定公共交通服務的票價、策劃殘疾人士交通服務,以及設置停車收費錶和停車場設施;(c)管理各項道路交通安排和交通管理計劃,並評估新的交通管制及管理技術的成效;(d)處理交通及運輸緊急事故,並在緊急事故交通協調中心當值;(e)就運輸署負責的公共交通及管理服務,擬定/統籌招標工作,並評估接獲的標書;以及(f)就違反運輸署所執行的《道路交通條例》及附屬規例的罪行,研究蒐集所得的證據是否可予接納╱充分,並建議應採取的檢控行動;以及擬備傳票,並以檢控人身分出庭。(註:運輸主任可能須不定時工作及執行戶外職務、輪班工作及「隨時候召」職務。) | |||
| 聘用條款: | 獲取錄的申請人通常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三年。通過試用關限後,或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 |||
| 附註: |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為公務員。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 頂薪點的資料只供參考,該項資料日後或會作出更改。 (f) 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診療。在適當情況下,公務員更可獲得房屋資助。 (g)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h)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i)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k) 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 |||
| 申請手續: | 申請表格 [G.F. 340 (1/2011修訂版)] 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 (http://www.csb.gov.hk) 下載。申請人須以通用表格第340號(1/2011修訂版)提出申請,並於二零一二年三月二日或之前,把填妥的表格送達下列查詢地址,信封面須清楚註明「申請二級運輸主任職位」。為方便評審學歷,申請人須隨申請表格夾附正式修業成績表和學歷證書的副本。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的網站(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申請人如在網上遞交申請表格,必須於截止申請日期後一星期內〈即二零一二年三月九日或之前〉以郵遞方式把正式修業成績表和學歷證書的副本送達下列查詢地址,並須在信封面及所有證明文件副本上註明網上申請編號。申請書如非使用指定的申請表格、資料不全或沒有隨附所需證明文件,概不受理。申請人如獲邀參加筆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10至12個星期內接獲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考試,可視作已經落選。 (註:如申請人數眾多或有其他複雜情況以致需較長時間處理申請,申請人或會較遲接獲筆試通知。) | |||
| 查詢地址: | 香港灣仔告士打道7號入境事務大樓41樓運輸署人事組 | |||
| 查詢電話: | 2829 5242 | |||
|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 | 02/03/2012 23:59:00 | |||
| 刊登職位報章及日期: | 明報(17.2.2012)及南華早報(18.2.2012) | |||
| 部門網址: | http://www.td.gov.hk | |||
| 經互聯網遞交申請: | GF340在線申請 | |||
| 發布日期 | 17/02/2012 | |||
pp | 17th Feb 2012, 22:21 PM |
香港政府職位(公務員) | (15 Reads)
| 職位編號: | 31505 | |||
| 部門: | 海事處 | |||
| 職位名稱: | 船舶安全主任 | |||
| 薪酬: | 總薪級表第29點(每月港幣43,010元)至總薪級表第44點(每月港幣80,080元) | |||
| 入職條件: | 申請人必須:(a) (i) 持有海事處處長承認的遠洋蒸氣機船及/或遠洋內燃機船一級(輪機師)合格證書;或 (ii) 取得海事處處長承認的相關工程師學會正式會員資格;以及 (b)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在綜合招聘考試兩張語文試卷(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取得“一級”成績,或具備同等學歷。[請參閱註(1)至(2)] | |||
| 註: | (1) 綜合招聘考試的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試卷的成績分為二級、一級或不及格,並以二級為最高等級。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C級或以上和D級成績(或同等成績)分別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和一級成績。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中國語言文學或中國語文科C級或以上和D級的成績則分別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二級和一級成績。 在 International English Language Testing System (IELTS) 學術模式整體分級取得6.5或以上,並在同一次考試中各項個別分級取得不低於6的成績的人士,在 IELTS 考試成績的兩年有效期內,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IELTS 考試成績必須在職位開始接受申請的首天(即2012年2月17日)仍然有效。 (2)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也可提出申請,惟須附上修業成績副本和證書副本,以便政府評核學歷;以及 (3) 為提高大眾對《基本法》的認知和在社區推廣學習《基本法》的風氣,所有公務員職位的招聘,均會包括《基本法》知識的評核。申請人在基本法測試(學位/專業程度職系)的表現,會用作評核其整體表現的其中一個考慮因素,但不會影響其申請公務員職位的資格。原則上,申請人的學歷、經驗和才能仍然是考慮其是否適合被聘用的主要因素。 | |||
| 職責: | 船舶安全主任主要負責:(a) 執行與香港水域範圍內進行的海事工業工程有關的法例規定和安全工作守則;(b) 調查在香港水域範圍內進行海事工業工程時違反相關法例規定的個案,並處理檢控工作;(c) 就鍋爐及壓力容器的安全事宜提供技術協助和意見,並檢查危險品設施;(d) 就政府船塢內的船舶維修工作和機械設施提供安全監測及技術支援;以及(e) 推廣職業安全和健康。(註:須不定時工作。) | |||
| 聘用條款: | 獲取錄的申請人通常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三年。通過試用關限後,或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 |||
| 附註: |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c) 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為公務員。(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e) 頂薪點的資料只供參考,該項資料日後或會作出更改。(f) 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診療。在適當情況下,公務員更可獲得房屋資助。(g)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h)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i)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述查詢地址。(j) 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 |||
| 申請手續: | 申請表格 [G.F. 340 (1/2011修訂版)] 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 (http://www.csb.gov.hk) 下載。已填妥的申請書,連同學歷/專業資格的證書副本、成績單副本及工作證明,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交下述查詢地址。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 (http://www.csb.gov.hk) 作網上申請。申請人如在網上遞交申請,必須於截止申請日期後的一星期內把學歷/專業資格的證書副本、成績單副本及工作證明送交下述查詢地址,及在信封面和文件副本上註明網上申請編號。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六至八個星期內接到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有關上述空缺的資料,可按該項職位所列電話查詢。 | |||
| 查詢地址: | 香港中環統一碼頭道38號海港政府大樓21樓海事處行政秘書處聘任組 | |||
| 查詢電話: | 2852 4389 | |||
|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 | 02/03/2012 23:59:00 | |||
| 刊登職位報章及日期: | 明報(2012年2月17日)及南華早報(2012年2月18日) | |||
| 經互聯網遞交申請: | GF340在線申請 | |||
| 發布日期 | 17/02/2012 | |||
pp | 17th Feb 2012, 22:20 PM |
香港政府職位(公務員) | (29 Reads)
| 職位編號: | 31512 | |||
| 部門: | 衞生署 | |||
| 職位名稱: | 電氣技術員 | |||
| 薪酬: | 總薪級表第13點(每月20,160元)至總薪級表第23點(每月32,680元) | |||
| 入職條件: | 申請人必須 - (a) 具備香港理工大學或工業學院電機、電子、或機械工程文憑或高級證書,或同等學歷; (b) 取得有關學歷後,具備三年維修電子器材的工作經驗;以及 (c)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成績達第2等級或以上(註1),或具備同等學歷。 | |||
| 註: | (1) 政府在聘任公務員時,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及「E」級的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等級和第2等級的成績。 (2) 為提高大眾對《基本法》的認知和在社區推廣學習《基本法》的風氣,所有公務員職位的招聘,均會包括《基本法》知識的評核。申請人如獲邀參加遴選面試,會被安排於面試當日參加基本法筆試。筆試會於面試開始前或結束後舉行。申請人在基本法知識測試的表現,會用作評核其整體表現的其中一個考慮因素。原則上,申請人的學歷、經驗和才能仍然是考慮其是否適合被聘用的主要因素。 | |||
| 職責: | 主要負責協助保養、修理、測試及校正電子、電氣、機械、放射性和輻射測量設備。 (備註:須隨時候召工作。) | |||
| 聘用條款: | 獲取錄的申請人通常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三年。通過試用關限後,或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 |||
| 附註: |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申請人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為公務員。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 頂薪點的資料只供參考,該項資料日後或會作出更改。 (f) 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診療。在適當情況下,公務員更可獲得房屋資助。 (g)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申請人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申請人,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申請人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h)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 (i)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j) 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 |||
| 申請手續: | 政府職位申請書[G.F. 340 (1/2011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 (http://www.csb.gov.hk)下載。 電氣技術員職位的申請日期為2012年2月17日至2012年2月23日。申請人須於政府職位申請書內詳列與入職所需的學歷及有關的工作經驗。申請人須於2012年2月23日或之前,把已填妥的政府職位申請書,送交下列指定的查詢地址,並請在信封上註明「申請電氣技術員職位」。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 申請人如獲邀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六至八個星期內接獲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有關上述空缺的資料,可按該項職位所列電話查詢。 | |||
| 查詢地址: | 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18樓1807室衞生署聘任組。 | |||
| 查詢電話: | 2961 8775 | |||
|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 | 23/02/2012 23:59:00 | |||
| 刊登職位報章及日期: | 明報及Career Times (2012年2月17日) | |||
| 經互聯網遞交申請: | GF340在線申請 | |||
| 發布日期 | 17/02/2012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