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位編號: 18608
部門: 水務署
組別、單位: 招聘組
職位名稱: 二級監工(土木)
薪酬: 總薪級表第9點(每月14,890元)至總薪級表第12點(每月17,805元)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a)(i)持有香港任何一所理工學院/理工大學或香港專業教育學院/科技學院/工業學院頒發的土木工程學證書,或具備同等學歷;或(ii)具五年擔任土木工程熟練工人的工作經驗;或(iii)圓滿完成一項土木工程的技工學徒訓練,並具兩年擔任土木工程熟練工人的工作經驗;或(iv)完成一項認可的土木工程技術員學徒訓練;及(b)具備相當於中三程度的中、英文語文能力。
註: 為提高大眾對《基本法》的認知和在社區推廣學習《基本法》的風氣,所有公務員職位的招聘,均會包括《基本法》知識的評核。申請人如獲邀參加遴選面試,會被安排於面試當日參加基本法筆試。筆試會於面試開始前或結束後舉行。申請人在基本法知識測試的表現,會用作評核其整體表現的其中一個考慮因素。
職責: 二級監工(土木)主要負責(i)督導及訓練初級員工;(ii)監督工程合約,包括制作及紀錄地盤量數;(iii) 監督或搜集樣本作品質檢定,以確保其質量符合相關規格或合約要求;(iv)申領及管理物料;(v)監督各種設備(包括車輛)系統或工場的運作、維修、安裝、保養及管理;(vi)檢查結構及裝置,擬定有關的維修、重建及修復的成本;及(vii)執行技術工作。(註: 有關人員或須到偏遠地區工作;在正常辦公時間以外或不定時或輪班工作;隨時候召及執行候命或緊急出勤職務以及操作電腦。)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試用期為三年。通過試用關限後,或可按合約條款受聘,為期三年。其後當局才會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查詢地址: 香港灣仔告士打道7號入境事務大樓48樓水務署招聘組。
查詢電話: 2294 2681
截止申請日期:
(日/月/年) 05/11/2009
刊登職位報章及日期: 明報 (23.10.2009)
附註: (a) 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為公務員。(b)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c)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d) 頂薪點的資料只供參考,該項資料日後或會作出更改。(e) 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診療。在適當情況下,公務員更可獲得房屋資助。(f)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g)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上述查詢地址。(h) 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申請手續: 申請人應填寫通用表格第340號(3/2008修訂版)。該表格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亦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填妥的申請表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達上述查詢地址。信封須註明『申請二級監工(土木)職位』。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申請人必須使用所指定的申請表格。未填妥或逾期遞交的申請表概不受理。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八至十個星期內接獲通知。申請人如不獲邀參加面試,可視作落選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