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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 | 27th Oct 2009, 20:51 PM | 政府職位空缺(非公務員) | (56 Reads)
職位編號:  18452
 
部門: 破產管理署
 
職位名稱: 合約二級會計主任
 
薪酬: 月薪20,000元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 - (a)(i) 持有香港任何一所大學所頒授的會計學位,或具同等學歷;或 (ii) 為香港會計師公會專業資格課程的註冊學生,或具同等資格;(b) 在取得上述資格後具有最少三年處理會計、核數、成本會計、清盤/破產或相關工作經驗;(c) 在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成績達第2等級或以上,或具同等學歷[註];(d) 能操流利粵語和英語,並具良好的中文及英文書寫技巧;以及 (e) 具備良好MS Excel及MS Word的知識。
 
註: 政府在聘任非公務員合約僱員時,過往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及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視為等同2007年及以後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第3等級和第2等級的成績。
 
職責:  主要負責處理一般的會計工作、協助進行表現分析及檢討,審計/審查由外間清盤人/受託人所擬備的帳目、會計調查工作、擬備審計報告及審計信件、進行成本計算工作、跟進外間清盤人及受託人所作的回覆,以及執行署方所委派的其他職務。(註:如有需要,須執行戶外職務。)
 
聘用條款: 獲聘用申請者將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任,合約期為12個月。
 
福利: 受聘人如工作表現及行為均持續良好,在合約圓滿結束後可獲約滿酬金。該筆酬金,連同政府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的規定須向強制性公積金所作的供款,將相等於合約期所得底薪總額的15%。受聘人可根據《僱傭條例》的規定,享有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產假,以及疾病津貼。每一服務年度可獲有薪年假12日。
 
查詢地址: 香港金鐘道66號金鐘道政府合署高座10樓破產管理署人事組
 
查詢電話: 2867 2444
 
截止申請日期:
(日/月/年) 06/11/2009
 
刊登職位報章及日期: 南華早報(2009年10月17日及2009年10月24日)及明報(2009年10月16日)
 
附註: (a)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b) 除另有指明外,獲聘的應徵者必須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c)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d)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e)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及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上述地址。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G.F. 340(3/2008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申請書填妥後,須連同有關學歷成績單和畢業證書副本及有關專業資格證書及考試成績報告副本,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交以上地址。請在信封面上註明「申請合約二級會計主任」。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六至八個星期內接到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